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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罪不二罰是指在刑法中,對於同一犯罪行為只能被處罰一次的原則。 一旦行為人因其行為受到處罰後,其身分就不再是犯罪者而恢復為一般人,因為已經為造成的損害贖罪。 因此,再針對同一犯罪行為給予處罰就違反了罪刑相當原則。
一罪不二罰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刑罰與行政罰。 以下是一些一罪不二罰的類型:
一罪不二罰的適用範圍主要包括刑罰與行政罰。 以下是一些一罪不二罰的類型:
- 刑罰VS刑罰:同一個犯罪行為不能重複給予刑事處罰。例如,如果A犯了一起殺人罪,法院只能對A判處一次殺人罪的刑罰,而不能因為A砍了兩刀而分別給予兩個刑罰。
- 刑罰VS行政罰:如果一個犯罪行為同時觸犯刑罰和行政罰,例如A酒後駕車且酒測值高於每公升0.25毫克的酒精濃度,根據行政罰法的規定,應優先適用刑法的規定。換言之,只會依刑法的規定對A判處危險駕駛罪的刑罰,而不會另外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其處以罰款。
- 刑罰VS保全:保全處分具有教育、矯正、保護的性質,本質上並非刑罰,因此不適用一罪不二罰的原則。 例如,如果A犯下了強制交罪,法院可以判處A有期徒刑的同時宣告強制治療,不會涉及一罪二罰的問題。
- 刑罰VS民事賠償:刑法的目的在於處罰犯罪行為,而民事賠償則重在彌補被害人的損失。 因此,造成受害者損害的犯罪行為,行為人除了要接受刑事制裁外,還需要支付被害人民事賠償。 民事賠償並非刑罰,因此也不會涉及一罪二罰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