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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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灣《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條例》第六條規定,受緩刑、拘役、罰金(不包括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者)的宣告,未經撤銷,也不會記載於刑事案件紀錄證明,也就是說,緩刑不會留下前科。
因此,如果您被判緩刑,在緩刑期間內遵守法院的規定,並沒有再犯其他罪行,那麼您將不會被視為有前科。
需要注意的是,緩刑期滿後,如果您再犯其他罪行,則有可能構成累犯,並會加重刑罰。
此外,緩刑宣告也會在刑事紀錄上留下紀錄,不過該紀錄僅供司法機關查詢,不會對社會大眾公開。
因此,如果您被判緩刑,在緩刑期間內遵守法院的規定,並沒有再犯其他罪行,那麼您將不會被視為有前科。
需要注意的是,緩刑期滿後,如果您再犯其他罪行,則有可能構成累犯,並會加重刑罰。
此外,緩刑宣告也會在刑事紀錄上留下紀錄,不過該紀錄僅供司法機關查詢,不會對社會大眾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