偉
偉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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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權力屬於人民,人民通過各種形式管理國家,人民的意志是國家意志的基礎。其目的在於保障人民的權利和自由,防止少數人專制。
民主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
民主原則的具體內容包括:
- 國家權力屬於人民:國家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人民有權行使國家權力。
- 人民通過各種形式管理國家:人民可以通過選舉、罷免、創制、複決、請願、示威遊行等形式管理國家。
- 人民的意志是國家意志的基礎:國家意志是人民的意志的集中體現,行政機關的行為應當符合人民的意志。
- 所有國家:民主原則適用於所有國家,不論其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如何。
- 所有國家機關:民主原則適用於所有國家機關,不論其性質、層級如何。
- 法律規定:民主原則在法律中明確規定,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 政治制度:民主原則是政治制度的基礎,民主政治制度是實現民主原則的必然要求。
- 社會文化:民主原則需要社會文化的支撐,民主文化是實現民主原則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