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是什麼?有那些?

Guest
從刑是指在主刑之外,附加在主刑之後執行的刑罰。從刑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 沒收財產: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數額財產的刑罰。沒收財產可以是全部財產,也可以是部分財產。
  • 公民權之褫奪:是剝奪犯罪分子某些或全部政治權利的刑罰。公民權之褫奪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擔任公職權等。
  • 宣告緩刑:是指宣告犯罪分子暫緩執行主刑,在一定考驗期內,如果沒有違反法律規定,就免除刑罰的刑罰。
  • 保護管束:是指對犯罪分子進行矯正和教育的刑罰。保護管束包括強制戒治、保護性管束等。
在台灣,從刑的種類主要依據刑法第43條至第67條的規定。根據該條規定,各種類型的從刑的適用條件和執行方式,由法務部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具體而言,從刑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 財產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財產的刑罰,包括沒收財產和罰金。
  • 政治權利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政治權利的刑罰,包括公民權之褫奪。
  • 非刑罰性刑罰:是指不具有懲罰性質的刑罰,包括宣告緩刑和保護管束。
從刑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 加重刑罰:從刑可以加重主刑的刑罰效力,以達到懲罰犯罪的目的。
  • 預防犯罪:從刑可以起到威懾犯罪和矯正犯罪分子的作用,以達到預防犯罪的目的。
  • 保護社會:從刑可以保護社會免受犯罪分子的侵害,以達到保護社會的目的。
從刑的適用,應當符合以下幾個原則:
  • 罪刑法定原則:只有行為在法律生效前已經構成犯罪,才能對其判處從刑。
  • 罪刑相當原則:從刑的種類和輕重程度,應當與主刑的種類和輕重程度相適應。
  • 罪刑從輕原則:從刑的適用,應當有利於犯罪分子的改造和重新融入社會。
 

桃園iPhone維修貓尿除臭劑

若您希望獲取更多相關資訊,敬請加入掌握最新法律資訊!
官方LINE台灣法律論壇[臉書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