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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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專利技術報告,是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依據《專利法》第115條規定,就新型專利申請案所製作之技術報告。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僅作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參酌。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目的,在於釐清新型專利是否合於專利要件之疑義。新型專利採形式審查,並未對是否合於專利要件進行實體審查,導致新型專利權的權利內容存在著相當的不安定性及不確定性。若新型專利權人利用此一不確定的權利而不當行使,可能產生權利濫用之情形,對第三人的技術利用及研發帶來相當大的危害,因此搭配有新型專利技術報告制度。

任何人都可以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申請人應檢附新型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書、說明書、圖式及其他相關文件。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收到申請後,應於六個月內完成新型專利技術報告。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內容,應載明下列事項:
  • 新型專利之名稱。
  • 新型專利之技術領域。
  • 新型專利之技術內容。
  • 新型專利之新穎性及進步性。
  • 新型專利之實用性。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效力,係屬機關無拘束力之報告,僅作為權利行使或技術利用之參酌。任何人不得以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為對抗新型專利權之依據。

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之申請費用,依據《專利法》第115條規定,每件新台幣2,000元。
 
B

Bernie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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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針對新型專利申請案是採取形式審查程序,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以下簡稱智慧局)審查時不會進行是否符合「新穎性」與「進步性」實體要件的判斷,只要通過形式審查後,就會直接核給專利。因此,任何人想知道該新型專利權是否符合實體要件,可以向智慧局申請「新型專利技術報告」,作為客觀判斷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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