霖
霖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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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東西少給或重量不夠是否成立詐欺罪,須視個案具體情形而定。
如果店家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仍向消費者收取應有的價錢,則有可能構成詐欺罪。例如,店家在商品標籤上標示有五顆糖果,但實際上卻只給了四顆,仍向消費者收取五顆糖果的價錢,則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但如果店家並非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而是因疏失或誤差所致,則不構成詐欺罪。例如,店家在結帳時,因計算錯誤而少給了消費者一個商品,則不構成詐欺罪。
因此,店家東西少給或重量不夠是否成立詐欺罪,須考量店家是否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以及店家是否有意圖詐取消費者財物等因素。
以下針對店家東西少給或重量不夠是否成立詐欺罪,提出幾個具體的判斷標準:
如果店家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仍向消費者收取應有的價錢,則有可能構成詐欺罪。例如,店家在商品標籤上標示有五顆糖果,但實際上卻只給了四顆,仍向消費者收取五顆糖果的價錢,則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但如果店家並非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而是因疏失或誤差所致,則不構成詐欺罪。例如,店家在結帳時,因計算錯誤而少給了消費者一個商品,則不構成詐欺罪。
因此,店家東西少給或重量不夠是否成立詐欺罪,須考量店家是否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以及店家是否有意圖詐取消費者財物等因素。
以下針對店家東西少給或重量不夠是否成立詐欺罪,提出幾個具體的判斷標準:
- 店家是否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
- 如果店家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仍向消費者收取應有的價錢,則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 如果店家並非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而是因疏失或誤差所致,則不構成詐欺罪。
- 店家是否有意圖詐取消費者財物?
- 如果店家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仍向消費者收取應有的價錢,且有意圖詐取消費者財物,則有可能構成詐欺罪。
- 如果店家並非明知商品數量或重量不足,而是因疏失或誤差所致,且無意圖詐取消費者財物,則不構成詐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