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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物之特別使用,是指公物之使用超出其通常使用範圍,而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
公物之一般使用,是指公物之使用不超出其通常使用範圍,而無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例如,公民行駛道路、民眾在公園休憩等,均屬公物之一般使用。
公物之特別使用,係指公物之使用超出其通常使用範圍,而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例如,在道路上舉辦活動、在公園內設置廣告看板等,均屬公物之特別使用。
公物之特別使用,應符合下列要件:
公物之特別使用,應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並負擔相關費用。如果違反主管機關之規定,主管機關得予以處罰。
以下是一些公物之特別使用之例子:
公物之一般使用,是指公物之使用不超出其通常使用範圍,而無須經主管機關許可。例如,公民行駛道路、民眾在公園休憩等,均屬公物之一般使用。
公物之特別使用,係指公物之使用超出其通常使用範圍,而須經主管機關許可者。例如,在道路上舉辦活動、在公園內設置廣告看板等,均屬公物之特別使用。
公物之特別使用,應符合下列要件:
- 公物之使用超出其通常使用範圍。例如,公民行駛道路,是公物之一般使用;但在道路上舉辦活動,則屬公物之特別使用。
- 公物之使用須經主管機關許可。公物之特別使用,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否則即屬違法。
- 公物之使用應符合法律規定。公物之特別使用,應符合法律規定,不得違反公共利益。
- 申請書
- 使用計畫
- 相關證明文件
公物之特別使用,應遵守主管機關之規定,並負擔相關費用。如果違反主管機關之規定,主管機關得予以處罰。
以下是一些公物之特別使用之例子:
- 在道路上舉辦活動
- 在公園內設置廣告看板
- 在河川上興建水庫
- 在森林內開闢道路
- 在國有土地上興建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