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
惠娟
Guest
全要件原則,是指在專利侵權訴訟中,被訴侵權產品必須完全滿足專利權的保護範圍,才能構成侵權。
全要件原則是專利侵權判斷的基礎原則,它體現了專利權人對其專利權的排他性權利。如果被訴侵權產品僅滿足專利權的部分要件,而缺少其他要件,則不構成侵權。
全要件原則的具體適用,需要根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進行具體分析。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通常由專利權的請求項確定。請求項通常包括技術特徵,技術特徵又包括實質性技術特徵和形式特徵。
在判斷被訴侵權產品是否構成侵權時,需要逐一審查專利權的各項技術特徵是否在被訴侵權產品中得到體現。如果被訴侵權產品缺少任何一項技術特徵,則不構成侵權。
例如,某專利權的請求項包括以下技術特徵:
全要件原則具有以下優點:
全要件原則是專利侵權判斷的基礎原則,它體現了專利權人對其專利權的排他性權利。如果被訴侵權產品僅滿足專利權的部分要件,而缺少其他要件,則不構成侵權。
全要件原則的具體適用,需要根據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進行具體分析。專利權的保護範圍通常由專利權的請求項確定。請求項通常包括技術特徵,技術特徵又包括實質性技術特徵和形式特徵。
在判斷被訴侵權產品是否構成侵權時,需要逐一審查專利權的各項技術特徵是否在被訴侵權產品中得到體現。如果被訴侵權產品缺少任何一項技術特徵,則不構成侵權。
例如,某專利權的請求項包括以下技術特徵:
- 筆管
- 筆蓋
- 筆頭
- 筆夾
全要件原則具有以下優點:
- 有利於保護專利權人的權利,避免專利權被濫用。
- 有利於促進專利技術的創新,避免專利技術被輕易模仿。
-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導致侵權行為難以認定。
-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導致專利權人的權利被過度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