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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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說,任何沒有經過您的同意,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您意願的方法而發生性行為者,都算是性侵害。

1. 性騷擾,包括一切強化「女性是次等性別」印象的一切言行,以及傳達侮辱、詆毀、或性別歧視觀念的一般性性別歧視語言或行為,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徵或性吸引力,或過度強調女性的性別特質、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及性別歧視的言論。例如評論女人只是花瓶、胸大無腦,說女人是情緒的動物,待在家裡就好。

2. 性挑逗,包括一切不受歡迎、不合宜或帶有攻擊性的口頭或肢體上吃豆腐的行為。例如吃豆腐的言行、探詢隱私。

3. 性賄賂,包括以同意性服務做為交換利益的手段,即以利益承諾(如:雇用、升遷、加分、及格)的方式,要求性行為或與性相關的活動。例如雇主以加薪或升職要求員工提供性服務。

4. 性要脅,強迫性行為或性服務,即以威脅懲罰的方式,要求性行為或性相關的活動。例如師長以干擾畢業、當掉學分來要脅學生配合其性要求。

5. 性傷害攻擊,包括性侵害及任何具有傷害性或虐待性的性暴力及性行為。例如強行撫弄猥褻、性交、或是變態型的強迫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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