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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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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性原則(德語:Simultanitätsprinzip, Koinzidenzprinzip)是針對故意犯罪的一項定罪原則,是指,犯罪構成要件的客觀部分實現之時,其故意也必須存在;且相應行為具有違法性與罪責。
同時性原則的目的
同時性原則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行為人主觀上對犯罪事實具有認識,並且具有犯罪的故意。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犯罪事實沒有認識,則其故意不存在,因而不符合任何故意犯罪之構成要件。
同時性原則的內容
同時性原則包含以下內容:
同時性原則的適用
同時性原則適用於所有故意犯罪,但不適用於過失犯罪。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而不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因此,過失犯罪不受同時性原則的限制。
同時性原則的例外
同時性原則具有一定的例外,例如:
同時性原則在台灣的適用
在台灣,同時性原則是刑法上的基本原則之一。最高法院的判例也多次確認了同時性原則的適用。例如,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853號判決指出:「故意犯罪之構成要件,需客觀行為與主觀認知同時存在,始得成立。倘客觀行為雖已實現,但主觀認知尚未形成,則不符合故意犯罪之構成要件。」
同時性原則的目的
同時性原則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行為人主觀上對犯罪事實具有認識,並且具有犯罪的故意。如果行為人主觀上對犯罪事實沒有認識,則其故意不存在,因而不符合任何故意犯罪之構成要件。
同時性原則的內容
同時性原則包含以下內容:
- 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同時存在:犯罪構成要件的客觀要件與主觀要件,必須同時存在,才能成立故意犯罪。如果客觀要件已經實現,但主觀要件尚未形成,則不符合故意犯罪的構成要件。
- 行為具有違法性與罪責:行為必須具有違法性與罪責,才能成立犯罪。如果行為不具有違法性或罪責,則不符合犯罪的構成要件。
同時性原則的適用
同時性原則適用於所有故意犯罪,但不適用於過失犯罪。過失犯罪的構成要件,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失,而不需要行為人主觀上有故意。因此,過失犯罪不受同時性原則的限制。
同時性原則的例外
同時性原則具有一定的例外,例如:
- 因果關係的延續:如果行為人所造成的結果,在行為人行為終了後仍繼續延續,則行為人仍然可以對該結果負責。例如,甲開車撞到乙,乙因傷住院治療,甲仍然可以對乙的傷害負責。
- 結果犯:結果犯是指行為人主觀上只具有結果的故意,而客觀上卻沒有實現構成要件的行為。例如,甲故意殺人,但甲的行為並沒有導致乙死亡,則甲仍然可以成立故意殺人罪。
同時性原則在台灣的適用
在台灣,同時性原則是刑法上的基本原則之一。最高法院的判例也多次確認了同時性原則的適用。例如,最高法院97年度台上字第4853號判決指出:「故意犯罪之構成要件,需客觀行為與主觀認知同時存在,始得成立。倘客觀行為雖已實現,但主觀認知尚未形成,則不符合故意犯罪之構成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