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亂罪

Guest
指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第100條規定,內亂罪的構成要件包括:
  • 行為人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
  • 行為人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
行為人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是指行為人有意圖破壞中華民國的國體、領土、憲法或政府的行為。例如,行為人意圖推翻中華民國政府,建立一個新政權。

行為人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是指行為人使用暴力或脅迫手段,企圖實現其意圖。例如,行為人發動武裝暴動,攻擊政府機關。

內亂罪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說,檢察官可以主動偵查內亂罪。

內亂罪是一種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它會危害國家的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行為人如果被判處有罪,將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以下是一些內亂罪的例子:
  • 甲領導一群人,發動武裝暴動,攻擊政府機關,意圖推翻中華民國政府。
  • 乙宣傳鼓動人民推翻中華民國政府,並組織武裝力量,準備發動暴動。
  • 丙在國外接受敵國訓練,準備回國策劃顛覆政府的行動。
內亂罪的處罰,依照不同刑法規定,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為七年,最低刑期為三年。


第 一 章 內亂罪
刑法 第 100 條
  1.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2.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 101 條
  1. 以暴動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2.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第 102 條
  1. 犯第一百條第二項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二項之罪而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B

Bridget

Guest
內亂罪是指以武裝力量顛覆國家的行為。早期內亂罪條文因為解釋範圍過大而使得許多異議人士因此下獄,而經過一連串民主運動抗爭,才將條文限定在以武裝或暴力發動的情況下才會犯罪。

根據中華民國刑法,內亂罪的相關條文如下:
  • 以暴動犯內亂罪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內亂罪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內亂罪是一項嚴重的罪行,涉及使用武力或暴力顛覆國家秩序,對社會和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因此,根據刑法,對於內亂罪的犯罪行為,法律給予了嚴厲的刑罰。
 
留言

桃園iPhone維修貓尿除臭劑

若您希望獲取更多相關資訊,敬請加入掌握最新法律資訊!
官方LINE台灣法律論壇[臉書社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