雯
雯淑
Guest
加重強制性交罪是指在強制性交的基礎上,違反對方意願或利用威脅、暴力、脹制等方式加重量刑。
加重強制性交罪的法定刑罰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若行為人利用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老年人、婦女等弱勢群體,或者在公共場所、公共班車、公共船舶等地方犯行,則可能被處以更重的刑罰。
加重強制性交罪對個人身體和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應受到嚴厲的法律懲罰。若發現相關行為,建議立即向當局舉報,以維護個人安全和社會正義。
總之,加重強制性交罪是指在強制性交的基礎上,違反對方意願或利用威脅、暴力、脪制等方式加重量刑,法定刑罰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若行為人利用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老年人、婦女等弱勢群體,或者在公共場所、公共班車、公共船舶等地方犯行,則可能被處以更重的刑罰。建議發現相關行為,立即向當局舉報,以維護個人安全和社會正義。
刑法 第 222 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的法定刑罰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若行為人利用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老年人、婦女等弱勢群體,或者在公共場所、公共班車、公共船舶等地方犯行,則可能被處以更重的刑罰。
加重強制性交罪對個人身體和心靈造成極大的傷害,是嚴重的犯罪行為,應受到嚴厲的法律懲罰。若發現相關行為,建議立即向當局舉報,以維護個人安全和社會正義。
總之,加重強制性交罪是指在強制性交的基礎上,違反對方意願或利用威脅、暴力、脪制等方式加重量刑,法定刑罰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若行為人利用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老年人、婦女等弱勢群體,或者在公共場所、公共班車、公共船舶等地方犯行,則可能被處以更重的刑罰。建議發現相關行為,立即向當局舉報,以維護個人安全和社會正義。
刑法 第 222 條
-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
四、以藥劑犯之。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
八、攜帶兇器犯之。
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