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

Guest
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是指以下行為之一:
  1. 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2. 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妨害秘密罪的構成要件如下:
  1. 客觀層面:
    • 行為人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 行為人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2. 主觀層面:
    • 行為人必須有窺視或竊聽的故意,認知到自己的行為是在窺視或竊聽他人隱私,並且也的確想要這麼做。
妨害秘密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如果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之人沒有針對妨害秘密行為提起告訴,檢察官就不會主動去偵辦該犯罪。

案例中,竊錄自己與他人的非公開談話是否構成刑法第315-1條的窺視竊聽竊錄罪,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判斷,包括是否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是否有窺視或竊聽的故意等。
 

宜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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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 315-1 條
  1.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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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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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是指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之行為。

構成要件
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之構成要件如下:
  • 行為人:任何人均得為之。
  • 客體:他人之隱私權。
  • 主觀要件:故意。
  • 客觀要件:
    • 行為:利用工具或設備,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 客體:他人之非公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
處罰
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告訴乃論
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為告訴乃論之罪。

例外
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有下列情形者,不罰:
  • 經本人同意。
  • 依法令規定。
  • 為保護公共利益。
實務案例
A 於公廁內架設針孔攝影機,錄製他人如廁過程。A 之行為構成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

B 於公園內偷拍他人身體隱私部位。B 之行為亦構成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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